在严格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稳定房地产市场价格的同时,厦门积极探索建立覆盖不同收入群体的住房供应体系和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长效机制,推出了一项重大创新——社会保障性住房。
所谓“社会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提供的、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具体包括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等。社会保障性住房租售并举,厦门国土房产局负责保障性租赁房、廉租住房等的建设、分配、管理和回收工作。
自去年12月厦门启动保障性住房申请以来,市民群众十分踊跃,首批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请人数达9471人(首批申请截止到2月28日),其中保障性商品房申请者1832人,保障性租赁房申请者7639人。社会保障性住房渐渐深入人心,成为民众翘首以盼的“民生工程”。保障居民最基本住房需求
71岁的黄美德阿婆来自厦门海沧区,一家五口人,长年在外租房住。听说市委市政府新推出社会保障性住房,她格外高兴,早早地就递交了申请书,因为家庭经济局限,他们选择了申请租赁房。黄阿婆儿子没有稳定的工作,儿媳又患有精神疾病,孙女还要上学,一家人仅靠老伴每月2000多元的退休金,每个月的房租就要花去不少。“有时能租到便宜的房子,租金只要400多元,有的时候租金就要翻倍”,这种居无定所的日子让她和老伴一直很忧虑,她形容自己过的是“游击队”的生活。“如果能申请到租赁房,那我这辈子最大的问题就解决了”,黄美德憧憬着拿到房子后更加安定的生活。
社会保障性住房,顾名思义,关键就在“保障”上,是雪中送炭,而不是锦上添花。社会保障性住房体现政府的保障职能,政府着力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保障城市居民最基本的住房需求。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十分严格,一是必须具有厦门城镇户口,购房入户的则不能再申请;二是家庭收入和资产条件,2006年政府公布的厦门中低收入家庭年收入标准为3人及以下户5万元,4~5人户6万元,5人以上户7万元;三是人均建筑面积12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户或无房户。只有家庭经济、住房条件都比较困难的“双困户”,才能成为保障性住房的供应对象。为避免某些人钻空子谋取利益,保障性住房不得转让或者转租,坚决杜绝“二房东”投资、投机行为的出现,以确保紧缺的住房资源真正落到住房困难户手上。
另外,保障性住房保障最基本的住房需求,遵循“小户型”的原则,对房型和建筑面积作了严格规定,1房1厅不大于45平方米,2房1厅不大于60平方米,最大户型为3房1厅,建筑面积不大于70平方米。尽管面积小,但房屋统一装修,生活设施一应齐全,基本满足了不同家庭的住房需求。价格上也十分优惠,保障性商品房的售价相当于市场价格的50~60%,保障性租赁房的租金标准按家庭收入不同分别为市场租金的10%、20%、30%。让有限房源真正落实到困难家庭
对翘首盼房的市民而言,社会保障性住房无疑是一个莫大的福音。之后,更加关注的则是住房如何分配,先后顺序如何确定,拿着申请表的市民按什么样的规则“排队”等房子。同样,把好政策落实好,落实到位,对管理部门来说,也是一项全新的挑战。厦门国土房产局林长树局长表示,保障性住房的工作着力点放在分配管理上,建立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的分配机制,接受市民、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才能让有限的房源真正落实到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
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申请户代表、厦门市监察局、公证处、新闻媒体的监督见证下,2月28日晚,通过电视直播,在众目注视下,首批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轮候号码经电脑摇号随机产生。来自厦门思明区的申请人陈玉红成为最幸运的人,拿到了7639个轮候号码中的第1号。接到现场连线电话时,陈玉红激动不已,“全家人都在为我高兴,真希望可以早日选到房子住进去!”借住在亲戚家十几年,陈玉红急切地盼望着能有一个自己的家。
为避免某些人钻空子谋取利益,保障性住房不得转让、转借、转租或调换,国土房产局也将定期进行审核,由社区、媒体、公众共同监督,一旦发现转租等现象将收回住房;另外如果家庭收入超出标准将要求退出租赁房或提高租金,通过建立良性的退出机制,尽最大限度将有限房源用足用活。提供充足的保障性住房土地
为推动社会保障性住房计划的实施,厦门市政府在土地供应、建设资金上予以全力支持。社会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采取划拨土地的方式,由市国土房产局按有关规定有计划供地。2006年,厦门局调整土地供应结构,增加民生项目土地供应量,全年供应以居住为主的商品房用地164.14公顷,社会保障性住房、廉租住房、安置房用地210.54公顷,满足本市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社会保障性商品房和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得到了重点发展,从用地上保障了住房政策的顺利施行。2007年,厦门将按规定比例控制好中低价位、中小户型商品房的土地供应,优化房地产市场土地供应结构,适当增加民生用地,大力支持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
目前,厦门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已全面铺开,全市正在建设和计划建设15个社会保障性住房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41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44万平方米,住宅约4.1万套,建设投资近百亿元。其中2007年厦门市新增8个保障性住房项目,总用地面积4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7万平方米,加上去年已规划项目,今年全市计划开工社会保障性住房约3.4万套,竣工4270套。
建设保障性住房是厦门深入民心的一项惠民之举、智慧之举、发展之举,其在解决和改善中低收入城市居民居住条件方面的有益探索得到省委省政府的高度肯定,并在去年全省住房会议上做了经验推广,北京、河南等地考察团纷纷前来观摩交流。随着保障性住房建设投入的进一步加大和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预计在未来的3到5年内,将有4万多户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圆上“住房梦”,居者有其屋将不再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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